Main » 2011 » 七月 » 15 » 走向民主自由之路(四)—— 自由的门槛
3:31 PM
走向民主自由之路(四)—— 自由的门槛

和谐只是独裁者的谎言,抗争永远都会存在;没有抗争,就没有幸福的生活!



去年六月某日,当我在香港街头看到那么壮观的游行队伍时那一种震撼,我看到那么多的人为着同一个目的聚集在一起,我真的流泪了,毫不夸张,我心里就想,什么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毫不犹豫地站到街上去,大声表达我们的意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了说几句真实的话提心吊胆,我们就幸福了。

 

他们,深深懂得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们的生活已经那么令我们羡慕了,可是他们仍然在不断地抗争。没有抗争,就没有幸福的生活!政府与民众之间,永远不可能出现绝对的和谐,正如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也不可能你爱吃的正好我也爱吃。


所以和谐只是独裁者的谎言,抗争永远都会存在。”共和"的
涵义就是将公共事务不断地进行求同存异的过滤和筛选,以期得到相对好的结果。国家是人民建立的,国家权力是人民以公约形式委托赋予的,政府是从事管理服务的执行部门。对于国家事务,人民必须参与,政府理当接纳。大家商商量量,结果令多数满意,那就皆大欢喜,懒得革命。谁吃饱撑着了想去流血?但是经常商量(共和)是必要的,唯其如此,才能够随时清理积压的矛盾。绝不会只共和一次,就永保了万世的基业。


今年,香港每个居民分得港币6000,老人7000-8000,这是什么钱?他们平时缴的税,在结算之后,如果上年没有特别大的开支,钱就多出来了,大家商量一下该怎么办?决定是分了它。

 

我们的库房在哪里?账目是怎样的?这些我们统统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我们需要缴税,缴了之后做什么,轮不到我们过问。我们的公共财产,它产生的财富,也统统与我们无关。而我们这些年来也一直习以为常了,因为我们一直认为那些既然由国家收了去,就是国家的钱,我们根本不会去考虑,其实那是我们自己的钱,存在那里准备为大家的需要服务的。

 

这是最基本,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我们都不知道。我们不抗争,不是我们天生喜欢当奴才,我们不知道哪些是我们可以正当行使的权利。我们天天谈民主,却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左派攻击右派的理论不对头,右派说左派的方法有问题,我们互相斗来斗去,于我们共同的利益毫无促进。

 

值得高兴的是,在广大社会民主人士不懈地传播民主思想的努力下,人民终于萌发了要拿回选举权的强烈愿望,今年参与公民独立竞选人大代表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00人,他们来自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参与支持的有不少律师团体和个人,更有民众积极去监督投票选举过程的真实性。

 

这本来很正常的自发的监督,保证公平公开的法制选举结果真实有效,是应该受到鼓励的行为。可是因为一向以来的规则使一些人把正当的误以为是不正当的,江西新余的刘萍、李思平、魏忠平,因为观察选举跟在选票箱后面走,结果他们三个被暴力了。现在,有律师已经赶往江西提起诉讼,控告相关人员破坏选举法;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以微博形式随时发布,引起热心网友的大量转发,从而形成一种有力支持。

 

许多人说:"别急,民主有个过程。是啊,民主有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需要有人去行动,去抗争!然后,会有更多的人起来行动、抗争。唯有抗争,我们才有可能拿回话语权;唯有抗争,我们才有可能改变社会。所以,我们不能够再等。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有容乃大。我想说,可不可以放弃左右的分别?因为我们都不是执政党。你们的政治抱负,你们心中的理想制度,你们拟定的对人民最有利的民主形式,等到有机会上台了再去实践——说不定你们现在制定出了最好的方法,唉声叹气理想无法实现,到了那一天你们把这一套搬上来,却发现很多地方已经不能切合实际。

 

当前的情况,一个很清楚的事实就是:无论左派右派,我们都是执政党治下的次等公民!我们首先要争取的就是话语权。在网络被封锁的时期,我们躲在QQ群里面互相谩骂,我们把对现实的不满狠狠地泼向对方。我们有真正为着口中呼喊的自由民主实实在在地努力过吗?

 

我们不需要去研究完美的制度,我们当务之急是让自己享有哪怕一点点参与这个社会的肯定和否决的权利,我们有了选择权,就有了希望。正如人大代表,它是不是好制度?在某些人心目中,这是太腐朽的东西,唯有西方的先进制度才入得了他的法眼,才叫完美。

 

但是我不这么看,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我们有没有参与它的权利,说不定我们把手中的权利认真严格地行使了之后,我们发现它已经相当完美。也有人说,必须要多建几个党来竞争,才能够保证人民的利益。我也不这么看,只要能够保证制定政策的人由人民自主选举,保证人民对官员有选举和罢免的权力,只要建立起一个由大众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这就是最好的竞争。我们需要做的,只是从这一个议题跳到下一个议题。对于拟定好的决议,以一个怎样的制约方式让它不打折扣地执行。你偏要说什么制度好,你去叫当今这些大老爷执行啊?


其实,我们只要仔细阅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会发现,我们的法律并非不好,我们法律的制约机制也并非不好,我们人民并非没有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权力。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其实是相当大的,例如: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


当然,我们眼中看到的,绝非如此,现实世界跟这些条款简直是南辕北辙的两码事。我们有选举的自由,前提是在选举委员会的认可之下;我们有游行示威的自由,前提是在政府的认可之下。我永远记得群情汹涌的人潮与我们的子弟兵街头对恃的时候,心中那一种深深悲哀与愤怒。


法律,就是一段文字。它是光彩亮丽的遮羞布,还是铁面无私的执行官,由人来决定。这个”人",不是我们,就是他们。


我们为何不去争取行使我们的正当权利?我们只需将我们原本拥有的权力和监督机制认认真真不打折扣地运作起来,已经会是另一番天翻地覆的景象。


我们再不要去期盼救世主,我们再不要坐等英雄带领我们逃出生天,我们已经为此付出了太多太重的代价。站在人民的角度,谁都希望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想令社会动荡的,只有野心家。


近来许多网站有攻击张宏良教授的,说他是改良主义的保皇派,怀着政治目的。但我还是要说:他是当代中国青年思想启蒙第一人,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他是我思想启蒙的老师,尽管他现在支持唱红歌,我坚决反对,尽管他的某些观点我也不一定认同,但是他一贯坚持和平的理念绝对是经得起历史拷问的。


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以追求民主自由为理想,并且大多数都是非常非常真诚的。可是短兵相接的时候,话不投机就互相诋毁、讽刺,你以为是为了真理而战,事实上你在体现独裁思想。"共和的特征就是能够理性地思考异见的可能性,不同的意见就能够反映事物在各个领域所呈现的状态,H2O有些人看到的是水、有些人看到的是冰,有些人看到的是雾,我们怎么可以固执地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以上是我的理解,属于我个人的思考,我把它写出来,放在这里,等看到的人去肯定或者否定它,或者以自己观点去中和它,我也等着反驳我的人给我带来不同的视角和意见。而我们接受不同意见这个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任何不经过自由思考就奉行的行为都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想这就是所谓自由意志。它不受到任何"科学的”、"先进的”主义学说的同化。它能够接受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


而心中一旦认定了一个体系,就再也容不下另外的观点,这正是最最明显的独裁思想特征。你想要什么样的自由?请你先给别人这样的自由!民主自由的社会,唯有具备民主自由思想的人才可能建立。唯有将民主自由精神作为行为准则的人才可能建立。改变社会,从自己做起:你需将不同于你的意见视为珍宝,才能够步入民主自由的门槛。




  

Category: 博客日志 | Views: 775 | Added by: tingxuan | Rating: 0.0/0
Total comments: 0
Name *:
Email *:
Code *:

Tag Board

Only authorized users can post messages